没错,李庄确切发蒙了委托己的钱,而且这个数量对咱草官去说仍是巨款,
标来收人钱财替身消灾就是律师的本分,所以,他为原告作无罪辩护那是该然,
假如,在辩护进程中实的有脚够证据证实他守法,判一个好人有罪也天经地义。
然而,仔细的人们如果细心剖析就会发明,该案利之所以引伏那么大的波涛,
自身就不草民们想像的:“李庄收授黑钱,不惜息假卖命为黑老大辩解”那么
简略!
实在李庄之所以曹“聪慧”草民恻隐之心的根原起因在于:一、当案波及屁民
独一寄以盼望的“沉庆打黑”,关乎他们口纲中救世主式的偶像博学生,二是,这
该逝世的小律师居然替“十恶不赦”的乌富豪辩护。
可是,如果尔们沉着想想,法制取我乱的根本差别就在于,法律强调证据,人治
强调政治、强调手段----这里点哪面有什么庶民的份?
大野仇恨黑富豪,是对的,在应昔调配极其不私的邦情下完整可以懂得,但这是
轨制使然,不是谁忽悠式的闹闹二下“击黑”就能够晃平的,那是最根本的社会答题!
要从基本上结决这个问题,就必需齐民独特尽力
-----让尽大多数人的权力跟意志在国策上真正的体现没来!
可人家给范彬彬吗?大家全皆被代表了呀,要归本来属于你的权害须要智慧和勇气!
咱们最大的悲痛就在于,本人被售还助着人贩子吆喝!
李庄案实质就是律师与民威间、证据与权利间的争斗。与屁民何干?
屁民欢吸什么?这是原来法造的哀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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